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22-11-11 17:36:09作者:未知
****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重点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确保矫正质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
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工作
监管安全工作从源头做起,从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开始,我们就为以后的监管安全工作打好基础,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沭阳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调查工作,所有评估从实际出发,认真思考,精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在调查评估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及时落实。在接收到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做好登记,并通知罪犯所属司法所领取相关调查函,并要求所属司法所及时与被评估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干部取得联系,及时安排调查人员走访调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评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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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调查。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调查以被告人(或罪犯)为中心,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告人的全部情况。一是走访被调查人员要全面。包括被告人、被告人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被告人所居住村(社区)委员会。二是调查内容全面。全面调查被告人本人的情况,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婚姻状况、犯罪情况、犯罪原因,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有无劣迹前科等等;被告人家庭背景调查,包括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社会关系、工作经历、人际交往情况等;被告人社区情况调查,包括思想品德、社区生活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价、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大小、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的看法、适用非监禁刑后的矫正措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调查,认真听取被害人对案件事实发生过程的陈述,还要了解受害人对被告人的处理意见。
(三)准确评估。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准确评估拟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就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及附相关的调查笔录等材料,及时提交给相关法院和监狱部门,有效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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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沭阳县情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相继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多个,对入矫、解矫、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信息沟通和工作例会制度等进行了规范,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县综治办、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参加督查组,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听取各镇办汇报,查看软件资料,下村进行走访等。督查结束后,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办公室定期回查。年底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4次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监管程序 依法开展工作
(一)严格监管,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
1、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司法所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所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走访,并听取思想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听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人的意见反馈,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的情况,进行月度评议。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接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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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监管、外出请假、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等情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社区服刑人员须按期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负责查找,并给予一定惩戒。
2、充分利用信息化应用技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群众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并对严管人员办理手机定位。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室和监控设备正常监督,和司法所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3、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为进一步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的出现,我县出台了《沭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4、部门配合,各履其职。县法院对已判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进行教育,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收监,重新犯罪的依法判决。县公安分局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给予训诫谈话、治安拘留、收监等处理。检察院坚持每个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执法检察(抽查),建立检察档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检察建议书。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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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拿出决定,涉及到各家的职责,都能主动地履行。
四、建立过渡性基地 加强帮扶力度
在常规帮扶的同时,我们积极走访县内规模企业,依托企业建立金阳光劳动基地。现我县共建立41个金阳光劳动基地,做到每个乡镇至少一个。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基本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教育好”的目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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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我中心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日前,**年上半年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8人,累计解除14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45人。其中:管
制13人,缓刑327人,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11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53人,农业户口292人,男性320人,女性25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85%。年龄分布为18岁以下8人,19至25岁129人,26至45岁194人,46至60岁9人,60岁以上2人。地域分部为上栗镇72人,金山镇63人,桐木镇49人,鸡冠山乡44人,赤山镇41人,福田镇39人,长平乡37人,彭高镇35人,东源乡27人,杨岐乡27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年上半年共进行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89起,全部被法院、监狱采纳。经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努力,全县345余名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在社区服刑的矫正对象都得到了相应的思想矫正、心理矫正和行为约束,没有一例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
(二)主要做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监管中心多次组织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责制度等上墙明示,建立了矫正对象正副档案和台账,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开展了教育培训、公益劳动等日常矫正工作,并确定把县敬老院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定期开展公益劳动。
3、加强日常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日常学习,积极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萍乡市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实施意见》、《江西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及《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切实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加强学习谈话技巧、个案矫正、心理疏导等常用业务知识,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两级档案管理体制,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二是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三是建立了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即:矫正对象每周到司法所汇报一次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认罪伏法情况等;每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情况掌握;每季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矫正对象家中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四是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消假制度,即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离开本辖区必须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回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作登记记录进行消假。五是按月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全责任感。
(三)当前存在的困难。
1、社区矫正工作人手紧张,人员变动频繁。
社区矫正工作是最近两年才由司法行政部门接管的工作,新增加了工作职责,但是,县、乡都未增加工作人员,加上此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待遇低,乡镇机关干部都不愿意承担此项工作,即使干了一段时间此项工作,也会想办法调走。
2、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紧张。
按规定要求,县、乡司法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要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要开展目标考评,要建立专业档案,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交通补助,会务开支,办案开支,奖金激励等资金。市政府去年下文,要求县级财政按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2800元标准列入预算,如能兑现政策,每年应投入100万元以上,而现实是,县财政每年只预算1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乡镇财政则没列入预算。
3、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分散,对监管工作不配合,管理难度大。
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对象295人,占总数的85%,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开展工作以来,从未采取强有力措施,社区矫正对象对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听之任之,工作人员也就抱着无所谓
南谯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汇报
2012年我区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重点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确保矫正质量。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核的内容,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2011年7月至今,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8人,解矫121人,行政拘留2人,收监1人,目前我区在矫人员143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12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9人,剥得政治权利12人。现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南谯区情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相继出台了指导性文件10个,对入矫、解矫、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信息沟通和工作例会制度等进行了规范,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区综治办、
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参加督查组,对全区 1
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听取各镇办汇报,查看软件资料,下村进行走访等。督查结束后,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办公室定期回查。年底对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镇(街道)年终综治考评。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监管程序 依法开展工作
(一)严格监管,增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
1、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在所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走访,并听取思想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听取社区矫正人员监督人的意见反馈,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情况,进行月度评议。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接受日常监管、外出请假、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等情况,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我区规定,每周一是周闻声日,每月26日是月见面日,社区矫正人员须按期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负责查找,并给予一定惩戒。
2、认真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我区自2008年底开展审前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关口前移,社区矫正开展顺利。
3、充分利用信息化应用技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
区群众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推广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实施监管。全区共开通定位手机18部,每位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配备一部。搬入政务新区后,专用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和司法所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4、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为进一步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的出现,我区出台了《南谯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创新工作机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公开考评工作。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我区在社区矫正人员季度考评中,除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评议外,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本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公、检、法、司及区综治委单位领导参加,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开考评,每位到场人员都要对其联系的矫正人员进行评价;最后,根据综合评议得出本季度该社区矫正人员的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对于评定为优秀的,给于司法奖励一次;对于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要找其训诫谈话;对评为不合格的人员给于警告一次的处罚。评定结果公示7天,
无异议后,载入个人档案。区检察院对评定的过程进行评议。公开考评工作从2011年12月份开展以来,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宣传,同时也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有利于矫正机构的监管。
6、部门配合,各履其职。区法院对已判的社区矫正人
员进行定期走访,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进行教育,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收监,重新犯罪的依法判决。区公安分局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给予训诫谈话、治安拘留、收监等处理;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片警负责制,在集中教育和开展公益劳动时,派联系民警参加,行使教育和监管职责。检察院坚持每半年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执法检察,建立检察档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检察建议书;制作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卡,在镇(办)建立检察官联络室,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拿出决定,涉及到各家的职责,都能主动地履行。去年下半年我们在督查工作中发现,施集镇肖某有一个多月没有到镇矫正机构报到,随要求镇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上门查找,查找发现肖某不在家,告知其妻通知他尽快到镇
司法所和派出所报到,之后的一个多月里肖某仍没有到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回访时,肖某已脱管3个月以上,区检察院下达收监建议书,施集司法所和派出所上报相关材料报到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法院及时给于收监裁定。
2011年7月份以来,司法所进行审前调查评估68份,法院采信68份,采信率为100%;派出所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训诫谈话12人次,治安拘留2人,收监1人;检察院下达口头纠正95人次,检察建议书18份,违法纠正通知书15份。
三、建立过渡性基地 加强帮扶力度
在常规帮扶的同时,我们积极走访区内规模企业,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区工商联的积极配合下,今年5月份,选择滁州市百川汇龙电力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和滁州市天达汽配有限公司,建立了我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012年6月,随同市司法局到庐江监狱开展了送岗位进监所活动,当天两家企业与即将释放的滁州籍人员签署就业意向性书22份。8月14日,在滁州市百川汇龙电力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正式举行了揭牌仪式,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区社区矫正成员单位,以及市、区两级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仪式,并与两家企业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
下,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管得住、教育好”的目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谯区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赣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一、 在建项目
目前我县在建项目主要为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起于绣针河柘汪镇响石村段,终于242省道临洪河大桥,全长约45公里,其中利用已建成通车的204国道、242省道约23.6公里,新建里程22.4公里。新建段路基长约18.4公里,桥梁长约4公里,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8%。工程总投资约10.1亿元。
二、监管措施
赣榆县临海高等级公路各项目部自进场开工建设以来,我局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与质量、进度并重,抓安全就是提升生产力、抓安全就是增加经济效益”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思想认识,落实安全措施,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落实、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和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目前临海高等级公路各项工程建设正有条不紊开展,无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1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为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2011年进一步推进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我局具体按照“六有”的标准要求,切实做好“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即有方案、有机构、有记录、有制度、有考核、有档案。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创建“平安工地”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加强施工安全检查;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施工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考评和奖惩制度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
各施工单位、监理组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经理、监理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同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分项分部工程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方案可行、制度完备。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有责可查。各项目部、监理组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考虑软基、海风、潮汐等影响施工安全、质量工期的因素,加强对临时
用电、临时便道便桥、粉喷桩、灌注桩、拌和站、龙门吊等安全性检查、防护和加固。建立设备登记记录和进出场台账,开展起重设备检验检测。建立安全检查台账、日巡查记录;施工人员实名登记;办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台账等措施保证人员、机械设备安全有效施工运行。
(2)、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培训
临海高等级公路已被列为国家和江苏省重点工程,是连接苏南、苏中、苏北和山东省的一条沿海大通道、大动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组充分认识到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复杂性,加强对该条道路的建设管理,把工程作为一项政治工作,在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各个方面严肃要求、严格把关。我局于多次召开工地例会和安全专项会议,贯彻学习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对安全问题进行明确要求和重点强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并实施动态跟踪检查监督,要把安全的规定动作做到位,切实加强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
安全无小事,涉及到工程的顺利开展、施工人员的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做好工程安全工作既是对他人的关怀,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组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这根弦,克服麻痹心理,天天讲安全,时时抓安全,本着“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把对“平安工地”建设的思想认识统
一到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讲解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立公里碑、百米桩等安全标志标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口号,为达到“平安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的重新进行布置和规划;部分路况差的施工便道,采用混凝土硬化,确保行车安全;每处施工工点均用安全网或隔离栅进行封闭隔离,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桩基施工隔离范围为钻机及泥浆池四周。钢筋加工场地也应采取封闭隔离措施,现场设立安全门;钢筋场地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钢筋存放于高于地面30cm的混凝土台座上,并随时进行覆盖,防止锈蚀。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分级制度,所有施工工点进行安全分区,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区域注释牌,根据作业区域危险程度,按红、黄、蓝、绿四种颜色进行安全分区,各区域进行相应隔离,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语标牌,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等。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明确安全目标,做到“认识不到位的不上岗、教育培训未开展的不上岗,安全措施未制定的不上岗,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不上岗”,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工地”建设的浓厚氛围。
(3)、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督查考核。
我县的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即抓宏观调控,又注重微观管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和把关,一是安
保体系关,二是方案审批关,三是队伍审查关,四是人证对照关,五是机械设备报验关,六是环境条件核实关,通过对各道关口的审查、验证、核实,在满足施工需要、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各道工序施工。
为保证项目部前期建设顺利完成及施工期间项目部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监理组长和实验室主任等工程主要人员坚守岗位,我局对照省市临海办关于项目部建设标准对各项目部、监理组驻地建设的标准和重要时间节点作出部署,对工作纪律提出要求,明确主要人员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开展日常查岗和考核,对未达到“平安工地”建设要求的LHGY-LQ3标项目部和未经批假而擅自离岗的LHGY-LQ1标、LHGY-LQ3标、LHGY-LQ4标、LHGY-LQ5标项目部经理进行通报和处罚,督促各项目部、监理组加强人员管理。对自然、人为因素可能影响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安全、质量的现象,我局下发了《关于防抗1109号超强台风的紧急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海高等级公路施工分包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及时作出预警、防控、调查,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严格安全质量管理。
为提高“平安工地”建设水平,我局于8月21日组织赣榆临海高等级公路两家监理组和临海办人员到徐圩新区和海州区学习外县区“平安工地”建设经验;会同县交通质量监督站、局
安全办组成安全检查组对赣榆临海高等级公路各项目部、监理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临海办对我县临海高等级公路“平安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护短,特别是9月2日和9月6日,市临海办和省交通运输厅检查组来我县检查在建的临海高等级公路龙王河大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经外业和内业检查发现,4标项目部和2标监理组在平安工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平安工地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框图未经项目部行文;钻孔桩、高空作业等各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未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杂乱模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未覆盖全部施工人员;项目部主要工程人员使用非路桥专业资质;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出场时间登记不及时,特种设备缺少检验检测证书;临时用电未执行一电一闸、一电一箱;缺少施工人员意外人身保险;粉喷桩施工工棚不符合安全要求;监理组对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把关不严格、检查不细致、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县交通质量监督站和临海办高度重视,随即对LHGY-LQ4标项目部发出停工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
我局定期对所有项目部、监理组“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会议通报,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组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必须将“平安工地”建设牢记脑中、牢抓手中,把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形成“上下联动、全面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
局面。我局将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平安工地”建设的配套奖励,对“平安工地”建设好的项目部、监理组进行通报表扬奖励;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处罚,坚持“思想认识不动摇、安全管理不松懈、严格考核不含糊、责任追究不留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奖优罚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交通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安全工作无止境,随着赣榆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全面展开,在今后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筑牢安全防线,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切实加以整改提高,全力打造临海高等级公路“平安工地”精品工程,为赣榆交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是祖国六十大庆,又恰逢中秋,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民生,而且影响到国家稳定、社会团结,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近期及国庆六十周年重大活动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医疗应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我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应急和宣传,并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根据盛市有关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及文件的精神,我所充分认识到国庆中秋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节前专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应急分队、国庆中秋期间巡查人员及值班人员会议,统一思想、提出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二、常专结合,全面展开。节前,我们以市人大和省厅陈华副厅长对我市食品安全的视察为动力,将日常工作与专项工作相结合,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为积极探索和实施长效管理积累了经验。我们将对窗口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单位督查与我市文明城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第七轮督查相结合,共出动车辆12余次,人员48人次,抽查了全市13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共用品消毒,后场卫生,个人卫生及原料采购索证情况等,工作总结《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根据督查结果,分析各区县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区县并要求其督促整改。
同时,我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我市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卫生监督和餐(饮)具抽检,本次共抽检了900余份餐(饮)具样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重视并加强企业自身卫生管理。
三、积极投入,保障安全。九十月份是我市各种重大活动比较密集的时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压力大,我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全力保障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九月份共完成了驻点保障任务3项(包括2009江苏发展国际咨询会议、庆祝人民政协六十周年联欢会及第二届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保障),共计保障32人天;巡查保障任务3项(包括第五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博览会、第十六届全球华人羽毛球邀请赛及2009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保障),共计保障40人天。通过我们的努力以及各方的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在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
我所加强了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做好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接报工作。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我所加强了应急处置制度和预案的落实,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了所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成员,并在此应急队的基础上,分专业组建了由各业务处室主任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并对应急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要求各应急分队做好应急储备,所有应急队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有任务确保2小时内完成集结,同时总务科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做好充分的准备。10月1日至10月8日,我所巡查组对各区县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管工作(重点对旅游宾馆饭店、婚宴承办单位和快餐制售等重点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城郊结合部等地区餐饮食品卫生安全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等进行检查,并接受了省卫生监督所对我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我所共派出卫生监督员20余人次,抽查了36家旅游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婚宴等大型聚餐承办单位、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5家二次供水单位。检查发现各区县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和开展井然有序,绝大多数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较好,对个别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及留样不规范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国庆中秋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和投诉。
五、加强宣传,增强意识。针对今年国庆长假的特殊性,我所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管理相对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相对人对其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媒体对窗口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卫生监督规范,管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