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22-11-07 18:20:06作者:网络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
“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局严格按照各级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要求,积极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认真履职履责,及时准确把执法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促进执法信息互通互联,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继续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软、硬件配套,全力保障平台运行。
2021年,XX局继续将“两法衔接”工作列为全局性重点工作,指定法规股作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工作的专门联系机构,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的统筹操作,其他相关业务股室各负其责,在本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同时,XX局重视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两法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使各执法人员能熟练把握罪与非罪的标准,确保达到犯罪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二)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杜绝“以刑代罚”。
对于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加强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移送程序和要求执行移送工作,在做好书式移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将案件信息和相关文书录入、上传信息共享平台,并将书式案卷材料报检察机关备案,使检察机关能够同步掌握移送案件的信息,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情况发生。今年XX局暂未有移送公安案件。(三)及时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对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平台。通过案件信息的录入,实现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执法信息共享、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使检察机关更好掌握经济违法行为的信息,为有效打击潜在犯罪行为,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保障。至2021年7月12日,今年XX局已通过平台录入案件信息XX宗,案件录入率达100%。(四)加强与相关部门交流,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严格执行《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职能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交流执法知识、执法成果和执法经验,真正形成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涉罪移送案件少,导致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一是因为各项重点工作同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整体数量较少,二是因为查处行政处罚案件的类型比较单一、涉及面比较窄,比如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多在流通领域、生产领域比较少。
2、在证据收集上,受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关注的重点不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对《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清楚、证据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不全面,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证据方面要求不清晰,往往存在着凭原有经验办案,忽视了犯罪要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错过了取证的时机,可能会导致所取证据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端正执法理念。
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观念和“协作执法”理念,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端正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公正。一是加强权力观教育。深入开展“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讨论,使每一个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明确市场监管的目的性,增强宗旨意识。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把案件核审、审理和执法半年检查(评查)、年度检查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防止出现漏报、瞒报。(二)提高执法素质。
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学习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培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与职能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另一方面,认真学习有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移送标准进行梳理,确保达到犯罪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
密切横向联系。注重以社会效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扩大两法衔接的社会影响面。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交流和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已有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职责和程序。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