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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总结(大全5篇)

更新时间:2022-11-07 17:25:04作者:未知

第一篇: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总结

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总结

xxxx年,我党支部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工作指南,结合机关党建实际,围绕“夯基础、明责任、强堡垒、树旗帜”党建核心,强基固本,强化支部建设,强化堡垒作用,不断夯实支部党建工作基础,为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一、xxxx年特色亮点工作

1、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党建制度之基。扎实抓好“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与支部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同安排,完善“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梳理党建薄弱环节,针对性制定党员干部谈心和思想分析、支部党建管理责任制等制度,夯实党建基础,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和担当。

2、融合业务工作,推进党建促效能建设。发挥史志工作在思想建设方面的宣传作用,党建与党史有机融合,以业务为载体,以党建促进效能建设,实现党建工作有形化。一是开展“进取x人”图片巡展。结合全区开展的践行“进取、自信、诚信、包容”为核心的x城市精神系列活动,找准史志文化的影响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土化、具体化、大众化,从编著的各类史志书籍中选取从近代以来到现今具有“进取”精神的xx位代表人物,开展“进取x人”图片巡回展。走进机关、学校、社区、军营、和企事业单位,为期三个月。二是于x月x日起,开辟《榜样的力量?进取与担当》专栏,在《今日x》刊登先贤人物事迹,以史育人,强化史志思想宣传功能。三是为彰显x人进取精神,弘扬改革开放后x人为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整理编辑《x人物》一书,从而达到弘扬先进、激励当下的目的。

3、密切联系基层,弘扬党建群众路线法宝。一是做实“三联系”工作。密切联系x村,参加“坝坝会”、座谈会、慰问会、庆祝会等xx余次,共建“微党校”,收集社情民意,慰问困难党员、抗战老兵,协助联系花木、居家灵活就业等产业机构。为基层党员送上实用的党建宣传品xxxx份。二是结合工作走基层。为x村“送党史”宣读十九大精神;补贴村史编撰经费xxxx元。三是助力社区微型党史宣传点建设。协助柳城北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暨党史宣传教育点方案设计,提出专业建议xx余条,为村(社区)史馆建设打下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缺乏硬性的量化指标,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方面仍较薄弱,党建责任制的实效性不强,党建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定性多,定量少,难以对落实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考评、考核。

2、党建活动方式单一,工作效果不显著。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活动内容、方式陈旧,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党建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贴得不够紧,存在着“自我循环”、“自我空转”的现象。组织生活习惯于传达文件,读读报刊等老办法,缺乏针对性,党员教育内容脱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形式和方法呆板,缺乏创新,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3、角色定位不准,部分党员身份弱化。有些党员把党组织错误定位为简单的“服务”层次,党员干部认同度和参与度不高;有的党员放松自己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淡薄,把自己等同为一般群众,组织观念不强,奉献精神不够,政治学习缺少系统性等情况仍然存在。

  三、xxxx年工作打算

xxxx年,我办将围绕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七个方面”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结合我办实际,创新丰富党建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为我区机关党建的品牌建设助力。

1、持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有序开展“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严格执行我区xxxx制度,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规定动作扎实做,自主环节创新做。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送党史到基层”活动进一步深入宣传十九大精神,去年已宣传了两个村(社区),今年计划在去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与宣传部衔接,将宣传活动列入“微宣讲”内容,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

3、加大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在严格执行常规固定党日和组织生活会基础上,探索开展开放式、联合组织生活会,扩大党员评议覆盖面。拟组织两次以上开放式、联合式组织生活会。与“三联系”村采取异地对标等形式,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效果。

第二篇:镇机关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镇机关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教育学习”,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政治建设为先,强化“四个意识”

(一)加强党的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党史教育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政治建设的必修课,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教育培训的必备课程和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严格执行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

二、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着力推进“133党建”工作

(一)推进支部建设规范化。

推进党支部“三分类、三升级”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机关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展示,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二)强化“133党建”示范引领。

以“133党建”党建示范点南桥村、东风村为重点,推进全镇“133党建”全面建设。重点挖掘各村的文化精神要素,结合当代党建工作要求,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引领党员、群众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坚持党员队伍建设为本,提升新时代党员能力

(一)加强教育培训。

研究制定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和党员集中轮训,增强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二)提升能力素质。

以高标准严要求对标找差距,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

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抓指导、抓督查,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抓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工作。

四、坚持正风肃纪为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四风”

纠治不停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以机关作风整顿为抓手,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

(二)党内监督不放松。

 严格落实机关党委抓党建的责任要求, 强化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 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

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第三篇:2021年基层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2021年基层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2021年机关党支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坚持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关于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为全年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班子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

2、丰富学习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深入细致学,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丰富网络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用性和实效性,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注重成果转化。将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容和核心要义化为思想觉悟、转化为思维方法、细化为思路举撒旦,紧密联系单位职能,部门及个人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机关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二、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省、州、县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地。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谈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用处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加强党员培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严格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岗位,确保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

1、认真开展主题党风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内容,结合运用红色旅游文化资源。(关注2、切实抓好党课教育。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和职责上好专题党课。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实践和业务工作等内容融入党课教育全过程,不断提升党课对党员的吸引力。

四、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加强机关支部建设,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积极做好与联系单位结对共建工作,树立良好形象,展示优良作风,切实提高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五、加强机关党的作风纪律建设

1、驰而不息改进作风,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委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新问题、新动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提高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纪律的执行力。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集主业主责,以“六大纪律”为准绳,坚持纪在法前,严肃审查,处分违纪党员。

第四篇:XX财政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XX财政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地区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抓好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运作,根据地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要点和局党组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机关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列》,以“组织建设规范提升,机关党建走在前头”为主线,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为民服务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发展,为我局争创一流提供组织上的支持与保证。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扎实抓好党建的基础工作

。通过学习教育,要使党员素质能够明显提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1、抓好支部班子的学习。每月要学习一次,做到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要把支部班子的学习,作为加强支部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以支部班子的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和全局职工的思想政治学习,使我局支部班子努力成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和谐型的战斗集体。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加强党的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每月一次的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议和讲党课会议的召开,加强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和新进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完善组织生活,保证在职党员100%参加组织生活,离退休党员每半年参加一次。

3、组织学习“十八大”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展开讨论,并将活动上升为全局范围,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我们计划通过演讲、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并巩固教育成果。

4、深入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充分了解他们对本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稳定职工队伍。

5、深入开展以“培育党建品牌,展示工作亮点,促进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机关党支部与扶贫帮困点村党支部和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务工作机制,帮助村领导班子及农民党员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办实事的能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适时组织慰问老党员、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重病家庭、贫困户,资助贫困学生。继续关心离退休困难职工的生活,适时走访他们,为他们送去温暖。同时也要关心家境困难的在岗职工,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并积极对他们进行帮助。

(二)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创新方法,通过培训、座谈、组织参观等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党员学习、教育、锻炼,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思想和素质的一次考验,也是评价一名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党支部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

动,使广大党员同志在活动中深刻剖析自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评议活动,明确自身优缺点,对照自己,制定整改措施,为党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基础。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对党建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和落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党内的评、选、树工作,真正让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党支部十分重视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培养大多数,把好质量关,合格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整顿,严格按发展程序办事。确保党员质量和水平。

第五篇: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三、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四、党组织工作类

5、党员管理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三日”制度

10、党费收缴制度

五、民主管理类

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类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3、党内监督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学习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机关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机关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 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