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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毕业论文须知

更新时间:2006-04-07 00:00:00作者:未知

    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基本教学环节,是每个本科生都必须完成的重要课程。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全面检验学员所学知识的理解水平和运用能力,进行对从事科学研究基本技能的训练。完成毕业论文要经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毕业论文写成并由指导教师审查定稿后,还要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进一步考察和验证学员对所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学员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由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一律用电脑打印,论文题目用标准三号黑体字;指导教师 及作者用标准四号楷体字;正文用五号宋体字;论文用16K纸印制。

    二、毕业论文的封面及封底由学校印发,但不再发论文稿纸。

    三、论文字数要求在六千字以上,必须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不能抄袭,不得让他人代笔,否则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四、书写工整,卷面整洁,文字和标点符号要合乎规范。否则,一律降低评分等级。

    五、封面应按要求的内容书写;正文部分不需要标题(封面已有);正文之后一行写注释;注释之后空一行写参考文献。

    六、每篇论文必须有注释。学员应特别重视引入他人重要观点、定义、资料(事实、判例、统计数据)的注引。

本文标签: 毕业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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