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3-15 00:00:00作者:未知
为了充分肯定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北外网院)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努力学习,依据北京外国语大学评选优秀毕业生的相关规定,北外网院决定自2006年3月13日起开展2006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具备毕业资格并已申请在2006年春季毕业的北外网院学生。
二、原则
1. 评选采取各地学习中心推荐、北外网院审核的办法进行。
2. 评选按照北外网院优秀毕业生统一标准进行。
三、优秀毕业生标准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均可被推荐: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 思想品德好,在学期间无违反北外网院各种规章制度的不良记录。
3. 历年学习成绩良好,专业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第4、5两项表现特别突出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4. 积极参加网院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及面授辅导课。
5. 在网院学习期间中有较突出的个人学习事迹,综合素质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
四、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以学习中心为基本单位。各学习中心根据上述优秀毕业生标准按一定比例推荐若干名候选人, 采取有效形式对该学习中心学生公示后,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填入《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 各学习中心须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所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及相关资料以电子形式发往北外网院指定电子邮件地址:graduate@beiwaionline.com。在提交优秀毕业生电子资料的同时,请各学习中心将由学习中心主任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印章的学生资料原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100089 北京外国语大学41号信箱 网络教育学院 学生助学支持服务中心 郑莉老师 收。
3. 北外网院按照评比标准,对各学习中心的推荐学生进行审核,最后每个层次评选出若干名优秀毕业生,并于推荐截止15个工作日后确定获奖者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如有异议,应在一周内反馈,网院总部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 北外网院在主页公布最终获奖者名单。
五、奖励措施
1. 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2. 邀请部分优秀毕业生代表免费来京参加毕业典礼,并通过北外网院主页和平台宣传报道优秀毕业生的个人学习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