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加强环保合作 共建美好家园

更新时间:2006-04-11 00:00:00作者:未知

         环境保护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区域环境问题,在7月13日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9+2”省区政府环保部门负责人就未来如何共同打造一个“绿色”的泛珠三角,畅谈各自的希望和建议。

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郑更新:福建省背山面海,山多海阔,地域呈现山海交相辉映、水系星罗棋布、景观千姿百态的格局,是一个对外相对独立、对内地域上密切关联、山海互补的比较完整的地理单元。福建生态特征的最大特点是自成体系,得益于这点,以及经济开发强度一直不是很大的缘故,福建的生态环境质量一直保持较好水平。2003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省控断面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的水质占87.5%,其中Ⅱ类以上的占60%-70%,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和优于Ⅱ级标准;全省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5%以上,多年连续居全国第一。

  从珠江水系来看,福建似乎与珠江流域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广东倡导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对福建来说,还是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我们可以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宝贵经验。同时,在海洋环境保护、酸雨污染防治方面可以开展很好的合作。

建立生态利益共享机制

  江西省环保局副局长倪忠民:广东省环保局倡议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是非常有意义的。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将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符合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同胞情无限,共饮一江水。”水是泛珠三角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话题。珠江三大水系之一的东江,发源于江西省赣州市的桠髻钵山,江西省境内流域面积约占东江全流域面积的10%。东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重要水源地,江西深知保护好东江水的深远意义和重大责任。鉴于东江源区特殊的生态功能和地位,2003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和赣州市人民政府也在2004年初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施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还成立了“江西东江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省长担任,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我们准备把东江源建成生态建设示范区。为了保护好东江水源涵养区,东江源头的安远、寻乌、定南三县尽管目前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当地人民勒紧裤头,痛下决心关停、治理水源涵养区内的污染企业,减少林木采伐量,增加生态投入。可以说,三县人民为保护东江源头的水质作出了很大的牺牲。从长远来看,要保护东江源的生态环境,必须建立生态利益共享机制。

沟通·衔接·协调

  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会龙:从环境保护来看,搞好区域合作非常重要。首先,泛珠三角区域内山水相连,河流互为上下游,风向互为上下风向的地区不少,环境共轭性强,相互间的影响大。其次,区域内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环境管理水平、环保产业水平都不平衡,相互间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很重要。一般来说,经济发展快的,环境管理水平也较高。比如广东今天发展中遇到的环境问题,十年后湖南也可能遇到,那么广东的经验就可以为湖南提供借鉴。所以,应该加强区域内的环保合作。

  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

  第一,环境规划。规划中沟通、衔接、协调是非常重要的,要解决环境功能区划问题,各省区的环境规划不能相互矛盾,应该按照区域环境保护指引,引导本辖区城市发展、产业布局,特别是在饮用水源保护、酸雨及二氧化硫控制等直接涉及区域环境问题的领域,必须强化泛珠三角合作的大局与整体意识,做好与相邻省区环境功能区划的沟通、衔接与协调。

  第二,污染治理。要联防联治,各省区要各负其责,各尽义务。

  第三,污染事故调解。泛珠三角区域内山水相连,不可能不出现污染事故,处理好边界污染事故是环境保护合作重要内容。

  第四,环境信息共享。促进环境信息资源共享非常必要。目前我们了解相邻省区的环境信息主要通过报纸杂志,但报纸杂志的信息量非常有限,一些关键性的内容往往不可能从报纸杂志上获得,必须加强环境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

  泛珠三角区域内地缘相邻,人文相近,利益相关。广东的倡议非常有远见,湖南将以积极的姿态,全面参与,全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切实履行协议义务,抓好工作落实,为解决加快发展中的区域环境问题,提高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水平,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的繁荣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作出最大努力。

区域环保合作空间大

  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把环保合作列为当前各省区合作重点之一是很有前瞻性的。相对于经济等其他领域,环境问题的区域性特征可能更明显,而且是动态变化的。各省区通过治理自己辖区内的污染还不足以解决整个污染问题。因为整个区域的生态链是相连的,上下游以及周边省区之间的生态环境互相依存。上游的水污染了,下游同样遭殃;一地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周边省区终归也要受影响。近几年来,广东联合周边省区处理过一些跨省区的污染问题,从去年起还与部分省区建立了环境监测系统,定期通报环境质量数据,联手治污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的提出,将更有利于提高区域环保的整体水平。

  “9+2”的环保合作空间很大,具体合作领域将包括:建立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治的水环境管理机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流域重大环境问题;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为泛珠三角区域水污染及空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信息交互平台和环境宣教网络,强化环境宣教工作的区域联动;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机制,在环保产业领域内的投融资、市场拓展、技术配合、资格互认、环保技术应用等多个层面开展广泛合作。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9+2”的环保合作应为经济合作服务,而经济合作也要注重环保合作。目前,生态环境和环境安全已成为区域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加强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利于增强整个区域的产业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劲,使整个区域走上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共建环境安全预警预报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局长秦文凯:以珠江为纽带,开展泛珠三角环保区域合作,首先要搞好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报系统,提高自动监测水平,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广东与广西直接接壤,距离近,广西发生污染事故立刻会影响到广东,必须确保事故及时处理,信息及时通报,才能避免安全事故,因此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报系统关系非常重大。  目前,广西县一级基本没有环境监测站,市一级监测能力也是非常有限,发生污染事故后,往往要等自治区或其他部门的监测人员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间,可能造成污染扩散。为了提高监测能力,广西制定了监测能力建设规划,计划到2005年,投入近3亿元建设监测网点,基本覆盖主干、支流,然而由于财政困难,目前资金投入尚不足20%。

  因此,应该抓住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的契机,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建设珠江流域环境安全预警预报系统,流域各省区各尽所能安排资金,同时,吸引企业、个人、团体的捐助,争取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此外还要利用好国际资金,共同提高区域环境管理能力。

“生态省”为“生态泛珠三角”探路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林诗銮:环境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没有国界,更没有省界,涉及整个区域。现阶段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海南作为全国率先创建“生态省”的省份,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摸索实践,将为泛珠三角地区其他省区建设“生态省”,以及区域整体建成“生态泛珠三角”提供借鉴。

  海南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首先是要落实好“生态省”建设。海南是一个岛屿省份,四面环海,地理位置独特,生态环境有着得天独厚的特点,环境质量良好,空气、水质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是全国不可多得的一片净土,堪称中国的后花园。五年前,海南在全国率先提出创建“生态省”,至今已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培育和发展、生态型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泛珠三角的一些省区也在研究创建“生态省”,其中福建省已经明确提出创建“生态省”,国家环保总局也希望泛珠三角建成“生态示范区”,海南省创建“生态省”的经验将为其他省区创建“生态省”和建设“生态泛珠三角”提供借鉴。同时,海南创建“生态省”的实践也需要加强与泛珠三角其他省区的合作,共同创新“生态省”建设的理论、模式与方法,丰富“生态省”建设的内涵。

推动环保产业合作

    四川省环保局处长杜明:四川虽然从流域的角度来说和珠江三角洲没有关系,但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它的发展都离不开沿海通道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帮助。从环保的角度来说,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远远在欠发达地区之上,企业拥有的资金和技术水平也远远优于内地欠发达地区。四川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达1/3,这就需要广东、港澳地区资金、技术的介入和扶持。

  为推动环保产业合作,四川省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所有的领域都可以采取BOT模式,以民间融资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广东有很多企业都希望参与四川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只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9+2”是一个极好的契机,建立合作后,就是在省区的层面上建立了很好的合作框架,而企业在这个框架之下能实现更好的合作。

  四川的环保产业起步比较晚,污水处理和城市垃圾处理的能力还比较弱,因此还要兴建很多的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处理厂,这个市场很大,对发达地区的环保企业来说是一大机遇。

努力保护珠江上游生态环境

  贵州省环保局副局长贺士成:贵州省加大了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的力度,努力保护珠江中上游水质。珠江上游的北盘江由于煤炭企业比较多,煤泥对河流污染比较严重。近十几年来,贵州省投入11640多万元治理污染,通过完善沿岸洗煤场的环保设施、改进洗煤工艺,现在沿岸企业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基本可以回用。加上关闭了一批治理无望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呈大幅下降趋势。我们还通过退耕还林还草,推行生态农业等措施来控制水土流失和农田面源污染,努力恢复珠江上游的生态环境。经过努力,2003年珠江流域贵州境内四大水系省界断面水质良好或达到国家规定类别。

  贵州是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较严重地区,从酸沉降角度看,邻区彼此的关联度在20%左右。为给人民一个清新的大气环境,两控区的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城市大力推行电热、液化气等清洁燃料,取缔无脱硫设施的燃煤锅炉,要求西电东送第三期建设的火力发电厂必须上脱硫设施。在农村则大力推广沼气,现已建成沼气池33.43万口。通过努力,虽然经济快速增长,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却有所下降,1999年至2003年,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从149.7万吨逐步下降到132.29万吨。

形成互利共赢的格局

  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邓家荣:云南境内珠江流域现有人口1千多万,约占全省人口的四分之一,是云南省工业、农业、商业、文化的发达地区,也是全省烟草生产基地、粮食产区、冶金和煤炭生产集中地。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流域内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突出,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如水污染日趋严重、水土流失强度居高不下、生态环境退化、自然灾害频繁等。

  改善云南境内珠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治理水土流失不仅对云南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着重大作用,而且对珠江中下游的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云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云南境内珠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先后完成了“珠江(云南段)南盘江流域水环境管理对策研究”、“珠江流域云南省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珠江上游南北盘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初稿)”等,为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将有利于提高区域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联手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促进整个区域的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希望在“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合作的积极性,加强优势互补,在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环境科研和环境规划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动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珠江流域中、上游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强化区域内资源的保护,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系带来合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郭家强:一条东江水把粤港双方紧密联系起来。早在1990年,粤港双方就成立环保合作小组。2000年,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成立。根据粤港环保合作联合声明,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成立了专家小组,并设立了8个研究专题: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专题小组、粤港车用柴油规格专题小组、粤港林业及护理专题小组、粤港海洋资源护理专题小组、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专题小组、粤港城市规划专题小组、大鹏湾及后海湾(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专题小组、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其中,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研究自1999年开展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双方政府2002年4月29日在香港共同发布了《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明》,明确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内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的排放总量,比1997年分别削减40%、20%、55%和55%,并力争到2010年实现区域空气污染物削减排放目标。今后随着粤港双方社会经济更密切的联系,粤港环保合作应当也完全能够不断加强,共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合作促进发展

  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代主席黄蔓荭:2002年粤澳双方成立环保合作小组,几年来双方在水浮莲治理、环境宣教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践证明,通过合作,环保工作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交流,环保工作水平能够不断提高。

  澳门附近海域的景观和航道近年来受到水浮莲的影响,粤澳环保合作小组为此设立水浮莲治理专项小组。从2002年开始,澳门、中山和珠海等地市联手治理水浮莲并取得一定成果。另外,近年来,澳门、香港、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等地市在每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两地五市”环境宣传活动,通过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的区域联动,有效地扩大了环境宣传活动的影响。各方也在相互交流中学习,不断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本文标签: 环保  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