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更新时间:2006-04-11 00:00:00作者:未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建议》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充分认识并着力推进这一重大任务,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现代文明进步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去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去统筹协调城乡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应该说,《建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目标和要求,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却有继续扩大之势。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新背景下出现了不少新问题,突出反映在粮食生产滑坡和农民增收困难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明确了要对农业、农村、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由于这些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以及市场粮食价格回升和气候比较有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出现了明显的转机。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长期形成的,改变农业和农村的落后面貌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十一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只有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强化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仅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而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如果只有城镇人口的小康,而没有农村人口的小康,这个小康是不全面的小康、低水平的小康。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目前,农村发展滞后很突出的一个表现就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服务相对不足。
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建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
另外,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前既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必须通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来加以解决,进而切实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活力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坚持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因此,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在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新农村建设必须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核心是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应当从各地实际出发,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
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逐步改善村容村貌。在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盲目攀比,而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注重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发展基层民主,通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