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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与电化学反应

更新时间:2005-12-20 11:25:25作者:未知

请细想一下感觉发生的科学理论意味着什么。我们看到西施翩若惊鸿,但我们“实际上”看到的却只是从视网膜传递到皮质的一串电化学反应。克里克说:“你看到的东西并不真正存在,而是你的大脑认为它存在” 33页。当然,也不能说西施不存在,只不过她“实际上”是一堆原子、夸克,或不知什么物自体,美目盼兮巧笑倩兮则都是我们的主观感觉,别说不长眼睛的X光线,西施东施照出来都是一个样子,就算猪狗长了眼睛,仍然分不出西施东施。〔从地球上某个角度来看到星星是这个样子,这纯属偶然。〕 
    那西施本身是什么样子?西施本身谈不上样子不样子,她只在观看者的眼睛里有样子。即使我们不说本来无一物,但至少可以说:本来无样子。电视里模拟狗所感受到的世界。 
    当然,我们先不要急着说“主观感觉”。我们以后再来讨论“主观”这个概念。现在只说:通常情况下,感觉和主观感觉有别。最浅近的区别是这样:你们都觉得西施比我的情人漂亮多了,可我情人眼里出西施,偏觉得我的情人和西施一样漂亮,你们就会说,那只是我的主观感觉而已。那么说,人多就客观啦?人们经常会举出例子来说明有时候多数人的感觉是错的,少数人的感觉倒是对的。 
    还有,你一时的感觉和持久的感觉。我可以坚持说,不管西施本身是什么样子,但她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而且总是这样。这样就区别于幻觉了。然而,不是这样,人老珠黄。 
    主观感觉和幻觉有何区别?无论感觉多么区别于幻觉,感觉的确是易变的,无论易变是不是个缺陷。 
    西施漂亮不漂亮,也许可以争论,但西施长得是这个样子,是这样的鼻子,这样的眼睛,似乎是些无可争论的事实。西施是美的,是,真。到底在哪个层次上有“是”、“存在”。 

    两种建构 

    罗素和克里克都谈感觉的建构。但它们显然非常不同的建构。克里克说西施由光子和电化学反应建构起来的,罗素说西施是由一些简单感觉建构起来的。克里克所讲的建构是机制的建构,克里克并不是主张我们实际上能看见光子或钠离子浓度的涨落,他不会说我们实际上看到的是神经的电化学反应,除非是在一种转义上使用“看见”,他会说,是电化学反应使我们看到了天安门,无论我们看见西施还是东施,在看这种心理活动的下面都有一个生理/物理机制。这个机制是怎么工作的,这一点我们虽然有时可以放开胆子去想象,但绝大多数时候猜和想是不管用的,我们得观察、实验、计算,得和物理学、化学、神经科学等多种学科打交道。罗素的理论则显然不是这样,他没有去作实验,没有去计算,从简单感觉到复合感觉的学说,不是一个科学理论,而是一种逻辑理论或哲学理论。我们在这里有一个典型事例可借以了解科学理论和哲学理论的不同之处。 
    那么,能不能说这两种建构是不同层次上的建构?生理学研究下层建构,直到我们产生了原子感觉,罗素接过来继续研究原子感觉到复杂感觉的建构?显然,不是我拿电化学反应建构起了红色和鹅蛋脸的曲线。――是谁?咱们再说。那么,是不是我用红色和鹅蛋脸的曲线建构出了西施的形象?的确,有各种层次的建构。〔这是索绪尔的结构主义中的一条主要原则。当今的解构主义者混淆是非,不分层次地解构。〕建构一个理论解释依赖于无需建构的事实,就像建构一个事实依赖于无需建构的看见的东西。我用我看到的一些局部建构一个故事,这和克里克所说的感觉建构不在一个层次上。然而,生理学家从来没有为原子感觉提供过证据,他也无法提供,我们直接看到了什么,直接看到了红色还是直接看到了西施,生理学家并不比我们知道得更多。不管我看到西施这件事是不是由光子和我的视网膜等等建构起来的,对于我来说,看到西施似乎是亲知,是原始情况。这里是罗素混淆了科学还原论和逻辑还原论。 
    〔建构是个认识论概念,我用结构谈物质结构。〕〔感觉的建构是另一个层次的,和概念建构不是一个层次。概念层次的建构,原型。一般意义上,不能说西施由光子和电化学反应建构起来。〕 

    我们为什么要建构 

    不过,对于这两种(如果真有所谓从原子感觉开始的建构)建构来说,倒是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建构?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两种建构理论都试图告诉我们什么是实际所是,也同时告诉我们,建构是会出错的,从建构的一般原则就能看到,建构的确会出错,我们当然希望建成的结构是正确的,但不能不考虑及时性,经济性等等。既然要建构,就没有办法保证永远正确。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看到实际所是,而要费力去进行一番建构,结果反而可能弄出错来?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对光子进行反应,或直接反映原子感觉?既然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不会错。 
    让我们设想,我们不在西施的水平上和现实打交道,而是在光子的水平上作出反应。这当然是一种奇怪的设想,然而,光子屏幕就是在这个层次上作出反应的。铁见着氧就化合,见着氢就不化合,在这个意义上,它也会“识别”,而且,铁原子不犯错误,它的“识别”永远是正确的。当然,我们会给“识别”打上引号,但为什么?草履虫或螺旋杆菌直接对某种光线的强弱、某种气味、某种化学刺激作出反应,它们会犯错误吗?它们正确吗? 
    我们为什么要建构?一张脸出现在十字窗櫺后面,为什么不满足于看到四个一小块脸而要“想象”出一张完整的脸呢?因为只有整张的脸才有意义,我们对整张脸作出反应。〔在某个局部是这样,例如滴了盐酸肌肉收缩,这时候这种刺激和反应不在我们的意义层面上。〕 
    然而,我们为什么要有意义地作出反应呢?我们为什么不像碳原子那样作出反应?这不是一个问题。我们就是我们的所是,不为什么。你可以发现我们是怎样进化到这种反应方式的,但这不是这里的关心所在。你要是进一步论证这种反应方式带来物种存活的优势,那我要说你错了,不过,这仍然不是关心所在。我现在关心的是,我们是对“完形”作出反应,而完形是由意义来定义的。〔语言意义也在这里,我们在语言层面上确定所是,确定意义。〕 
    当然,我们会出错。但我们只会在完形的层面上出错。我们只在同一平面上比较对错,你看见骡子,我看成了马,我看错了。说铁原子从来不出错而我们会出错或比较我们和螺旋杆菌哪个容易出错毫无意义。我们从来不说病毒比我们更少犯错误。当然,草履虫在另一个意义上远比我们容易犯错误,就是说,我们很容易欺骗它,让它出错。 
    我们总是在意义-完形的层次上看,被看到的东西总是作为某种东西被看到的,或者尚未作为某种东西被看到。我们看到妻子或女人,骡子或驴子,星星或灯光,或者看到好像是骡子又好像是驴子,或看到不知是驴子还是骡子的一头牲畜,或看见不知是牲畜、草垛还是石头的什么,看见不知什么东西。在逻辑上,女人和妻子是含蕴的关系,在感觉领域,看作女人却和看作妻子却是不相容的,她要么作为妻子显象,要么作为女人显象,不是作为很多女人的共相显象,而是说,这个形象的意蕴较为贫寡。你可以说,我们从来看不见女人或人,我们看到的永远是一个个具体的人,你妻子,你妹妹或一个陌生的女人。然而这种说法却仍然太逻辑化了。人也是一个完形。你我合伙偷窃,我撬门你放风,你看见一个人,你说“有人来了”,这时候,人是有意义的,男人女人熟人陌生人都不打紧。你我到火车站接个半生不熟的客人,你说,“有人来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在逻辑上,我看到我妻子就一定看见了一个女人,但我看到一个女人不一定看到了我妻子,但这不能推出实际上我看到我妻子之前必须先看到一个女人。我就是看见妻子走过来,而不是看见一个一般的女人或一个影子走过来,然后把她看作我妻子,尽管我承认有时把一个陌生女人错看成了自己的妻子。我们不是逐步看见影子,然后看见人,看见女人,最后看见妻子。当然有这样的情况:我看见一个女人,有点像我妻子,但我不能确定,也有这样的情况,我看见一个人影,有点像个女人,但我不能确定她是个女人,但至少能确定那是个影子。【这样的过程有时会发生。然而,就像有时候出现骗着不意味着步步都是骗着一样,有时候我们逐步看清不意味着我们总是以上述方式来看。】〔这一切是随环境而定的,出差在外,在人群里看见妻子令我吃惊,是她突然出现,在街口等她,是我在把好多人往我妻子那里看。我正在行窃,这时我要留意的层次是有没有人走过来,至于谁走过来倒在其次;我站在街口等我妻子,这时我要看的是我妻子,有人走过来,有好多人走过来,都不是我要看的。〕我不否认,的确有这样的时候,我在暮色中看见一头牛,后来发现那不是牛,是个草垛,我会承认,我当时没有真正看到牛,我当时真 正看到的是草垛。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解释了,但它肯定不等于我当时就看清了那是个草垛,否则一开始我就会说我看见一头牛。 
    看到一头牛后来发现自己看错了是一种情况,看见一个影子特别想弄清楚是另一种情况。我们在平行的意义上说“视作”。我可以把一只狗视作宠物,意思是说,不只是看作一个小畜生。从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东西到看清是头牛,不是并列,是纵列。但和感觉材料仍不一样,它是还原的,但不是分析的。不是影子构成了牛。 
    形象就是有意义的形象,只有有意义的我们才叫作形象。我们是把一个小白点视作启明星或星星吗?或:我们真正看见的只是个小白点吗?你不是既看到一个亮点,又看到一颗星星,仿佛星星是在亮点之上又加上了一点什么,你要就看到一颗星星,要就只看到一个亮点。我妻子不是一个女人再加上某些特征。我妻子是一个完形。 
    你可以把一个图形既看作一只兔子头又看作一个鸭头,这时一般说有时有时,但你不能既把它看作一个感觉的原始材料又把它看作一个构建形象,当然,在有时有时的意义上有一点可能,但不是那么回事。 
    如果我们的眼睛是这样设计的:只能看见女人而不能看出妻子,那么在逻辑上,我们的确可以少犯错误。就像草履虫的分辨能力。但这种少犯错误有什么意义呢?胡锦涛永远说些错不了的话,他有个目的,就是熬到国家主席。我们不肯犯错误是为了哪一桩呢?我还是非常感谢我们眼睛实际上的设计,它们允许我辨认美人和丑人,辨认有才的人和庸才,辨认高尚的敌人和无聊的吹捧者,它们让这个世界以诸多缤纷的形象映入眼帘,虽然它们同时也会看错。 
    但是,草履虫真的比我们更容易保持正确吗?这里完全失去了标准。原则上,只有我说那是金星你说那是火星,才有谁正确的问题,如果我说那是星星,或那是一个亮点,我有什么可更正确的? 
    我说我看见一颗星星,结果我错了,如果当时我说看见一个亮点,我是否就避免了错误?可是,我当时的确以为自己看见了一颗星星,而不是看见一个普普通通的亮点。不说看到星星而说看到亮点,这不是感觉得更切实了,只是说话更谨慎或更迂腐或更刁滑了。在这些例子里经常掺杂语言的因素,我们眼下尽可能不去考虑它。我们将在讨论语言的时候再次讨论这个问题。现在要说的是,这肯定不只是个语言的表达问题,并非我看见的东西就是那么些东西,只是我有时把它叫作白点有时把它叫作启明星。为了避免出错,我每次都不说我看见了星星而说我看见了白点,并不能让我在心里避免错误,至少,尽管科学家必须在某一方面比常人严谨,但你肯定不是靠每次都说白点不说星星变成科学家的。但若我真的不看到星星而只看到亮点呢?那当然需要一番修炼,只不过这种修炼仍然不是让我感觉得更切实了,而只是让我越来越没有感觉了。感觉随着意义一起流失了。 
    总的说来,建构的目标是获得有意义的形象。然而,有意义就一定正确吗?有意义的形象都是真相吗?实际上,上面谈到的几条建构原则已经表明,合理的建构或解释要求满足多项要求,正确性不是唯一的标准。〔合理,合情合理,必须满足这些要求,而不是逻辑上唯一正确的。这些条件,迅速和经济等,不只是外在的,虽然在和逻辑对偶的意义上是外在的。)但是,我们还要追问,正确性本身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一点的一种表达是:主观不一定对,但提供意义,客观反之。〕我还会不断从各种角度返回这个问题。就眼下来说,我想我们的初步结论是,我们在各个层次上进行建构,并且在各个层次上都可能会有多种合理建构。〔由于信息不足,更有趣的是由于无论多少信息都可能有多种不同解释。〕 
    你在什么意义上谈论正确呢?草履虫的反应更正确还是人的反应更正确?这是个没有意义的问题。人的认识没有绝对的根据。这话是说人的认识无所谓对错或“归根到底”无所谓对错?是说相对于上帝的全知,人的认识会犯错误?不是相对于上帝的绝对正确而言。上帝怎么认识的,我们不知道。人出错,简简单单相对于正确的正当的人类认识。 
    如果意义要从情境加以说明,人生还有没有终极意义?祓除了绝对怎样不陷入“相对主义”呢?往大里说,这是我们时代最具普遍性的问题。宗教、道德、艺术、政治甚至科学,都面临相应的挑战。 
    有限性是人必须承担起来的天命。其实,只因为我们是有限的,才会出现意义问题,也只有从有限出发,才能解答意义问题。我们不再从绝对的出发点,用上帝的全知的眼睛来看待世界,而是用人的眼睛来看待世界。 

    图画在哪里,副现象 

    这幅图画,一个较高层次上的符号描述,必须在大脑中的某处产生。但不知道脑如何把各种刺激组合为一个图象。164页,更不知道大脑如何把不同视相理解为同一物体,56页。(胡塞尔对这个问题极感兴趣。)极复杂的视觉机器也远不能作到这一点。这件事逻辑上可能,这意味着画面潜在于暗含于信息之中,大脑高层次要赋予这些潜在因素以明晰的形式,“神经细胞的发放必须能较为直接地表征这种信息,因此,要看‘景物’,我们就需要它的明晰的、多层次的符号化解释”,35页。 
    但这一切都没有说明屏幕上有一个象。对于电视屏幕来说,画面是副现象。就是说,画面只是消极地随着电子的活动改变,但它不影响电子的活动,即使根本不安装屏幕,一个熟练的打字员仍可以正常操作。但出现直线仍然是副现象。然而人所看见的画面却不是副现象,它将指导我们下一步怎样行动。我们看是为了反应。 
    要有象,还还需要经验和目的。只因为有了我们,才把屏幕设计成这样,使它像世界一样成象。 
    我们实际上看到了什么,视作现在来面对我们的核心问题:我们实际上看到了什么。 
    这个“实际上”(包括“其实”、“真正说来”等等)是个捉摸不定的词儿,然而在哲学、科学和日常对话中到处都会碰上它们:人实际上是机器,存在其实是被感知,其实并不是太阳在转,你别看他对你凶,其实他很爱你,等等等等。亚里士多德说,哲学是关于真的科学,如果这个“真正”不是个真正让人困惑的词儿,这个问题就太容易了,就用不着为它建立一门科学了。哲学就要在各个层次各个角落来察看什么是真正的。在这里就是要问:更一般的问题是,哪些是我们实际看见的,哪些是我们推论出来的。罗素说得很明确,我们实际上看到的是简单感觉,真正看到的是简单感觉,复合感觉是从简单感觉推论出来的。〔换言之,哪个是直接给予的,直接性与间接性。从哪里开始。〕 
    说西施是由一些简单感觉建构起来的是正确地使用了建构概念,这里发生的不是关于实体机制的争论,而是哲学争论或逻辑争论,就像怀疑主义者说,当一个人说他知道某事的时候,他实际上说的是他以为他知道某事。原子感觉不是感觉,而是有所感觉所依赖的逻辑前提,逻辑上在先的东西。 
    所谓逻辑建构,就是说,一定的前提蕴含着某些结论,〔这里还不用涉及是否必然蕴含的问题,〕也就是进行了一定的推论。 
    罗素是一种逻辑建构,但不是从我们实际所看到的原子感觉推论出复杂感觉,而是从我们实际上原始具有的复杂感觉推论出原子感觉。这种推论有什么意义?作为一个理论毫无意义。这只是一种夸张。因为在有些时候,我们可以追问:你真正亲见的是什么,而这个什么,是更基础的感觉。更有甚者,可以通过推论指出我们看错了,例如太阳。 

    我们实际上看到了什么?Cornelia亲眼看见Jacky开枪打到Simon腿上,然而,她还是看错了。她真正亲眼看到的是什么呢?你亲眼看见A用刀杀了B,A仍然可能不是B杀的。你上过哲学课,你变得谨慎了,也许,看见Jacky打伤了Simon这话太粗糙了,Cornelia应该说她亲眼看见Jacky开了枪,看见Simon的腿部流出好多红色液体来,〔后来表明,那的确不是血,而是红墨水,〕或者更精确一点,她亲眼看见一个如此这般相貌的人〔你不能断定那人是Jacky,也不能断定那人是个女人,她只是像个女人,像Jacky,〕掏出了如此这般的一个器物,右手食指板动枪机,不,还是不太好,应当说,那个像食指似的东西以如此这般的速度沿着如此这般的路线移动了一毫米,又移动了一毫米,然后……。我亲眼看见他用一个闪亮的似乎坚硬而锋利的器具向她的心脏那个方向一次又一次移动,一个如此这般的色块和如此那般的色块以如此这般的组合如此这般地移动了一毫米,在同样的方向上又移动了一毫米,然后向右转0.05度又移动了0.4毫米,然后……。这比较精确了,但离原子感觉还差得远。可是要精确到哪里才是原子感觉呢,一微米?一纳米?我们分辨不出一微米,Cornelia也没有看见手指一毫米一毫米地移动,既没有好像看见??裁挥惺导噬峡醇??nbsp;
    如果是这样,你还敢说你亲眼看到任何东西吗?我亲眼看见苏东帝国的崩溃,不,你只看到柏林墙的倒塌,不,你只看到一小段柏林墙的倒塌,不,你只看到……。废话,谁能同时看到几十公里的墙倒塌。 
    Cornelia实际上看见了什么?她看见Jacky开枪。与其说她从手指一毫米一毫米的移动推论出开枪这个整体事实,不如说她可以从开枪这个事实推论出那手指一定曾移动过,并且是一毫米一毫米地移动过。 
    然而,Cornelia的确看错了。她在哪儿错了?如果她说她看见的是一个如此这般形状的活动物体作了如此这般的动作是不是能避免作出错误的证词?〔那根本不是证词。〕 
    Cornelia亲眼看见Jacky开枪打到Simon腿上,然而,她还是看错了。她真正亲眼看到的是什么呢?她是从她真正亲眼看见的东西推论出Jacky打了Simon一枪吗?这显然是个很奇怪的说法。Poirot不会说:你推论错了,而只会简简单单说:你看错了,或你被蒙骗了。两个互相无关的证人都眼看到他捅了她几刀,这是一个直接的证据,不是从这个场面推断是他杀的。Cornelia看到的,就是通常开了一枪打伤了腿的样子。然而这一次看却节外生枝。是个圈套,或是在排戏,或是在演魔术,等等。平常我们说杀人就是这个意思,捅了几刀而人接着死了是杀人这一概念的主要内容, 
    那我们有没有办法看得更正确?当然,例如有时你看得太潦草,那你可以看得更仔细些,例如你是一个校对员,经过审稿的特殊训练,或其他人在其他感觉方面受过特殊训练。但是没有什么办法让你一定不看错。 
    那我们有没有办法知道自己这一次看错了?当然,Poirot就让Cornelia知道她自己看错了。他不是通过看得更仔细,实际上他被Jacky的蒙汗药迷得昏睡一夜,什么都没看见。或者有人告诉你那是在演戏,也许你自己后来看出那是在演戏,或看到了其它未经注意的线索。 
    有各种各样的看错,我是说,看错包含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各种各样的修正解决途径。最接近“感觉分析”的,大概是这样一种情况。把中提琴听成小提琴了。〔我在人家客厅里和主人聊天,音响里放出背景音乐,我说,这段小提琴挺忧伤的,主人问:你再听听,那是小提琴吗?我注意听了一下,才想起那是一段中提琴。〕我们没有作什么别的事情,只是更认真地听,更认真地看,注意以后发现。但这和一直注意看到原子感觉还有很大距离。再比较接近的是牛,有时候只要看得再仔细一点就可以了,但通常,光看得更仔细还不够,还需要走得再近些,等等。筷子弯,太阳动,则再仔细也没用。 
    心灵也有普遍的错觉。这恰是哲学在其中工作的领域。哲学无意于纠正各种错误意见,哲学努力确定心灵的普遍错觉并试图把它们定位(指出为什么会有这些错觉),正因为此,哲学既是治疗性的(维特根斯坦)又是建构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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