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执法为民 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学习贯彻二十公会议精神心得
更新时间:2006-01-17 00:00:00作者:未知
刚刚结束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工作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提出了加强、改进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在“二十公”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今后五年公安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公安工作,具体到公安队伍,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立警为公,是我们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坚持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周部长在“二十公”会议上强调,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每位基层民警都要进一步提高对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重要性的认识,在公安工作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落实“二十公”精神,做到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时代的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执法观念上转变,在执法思想上与时俱进。具体到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中,就是要坚决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和错误的执法观念,如执法不规范、执法目的不明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在执法中要强化“人权”意识,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在处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等工作中,都要以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为基础。
落实“二十公”精神,提高执法水平是做到执法为民的基础。要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必须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要建立长效的民警培训制度。没有良好的警察思想素质,政治素质、纪律素质保障,要实现执法为民是一句空话。在公安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实现执法为民,必须重视民警素质的提高,这既是公安工作的需要,也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
落实“二十公”精神,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关键。周永康部长在“二十公”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周永康部长对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出来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也更加具体,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四统一”和“五规范”。要抓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民警执法思想上的问题、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纯洁公安队伍,形成优良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建设过硬的公安队伍。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人民群众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改革越是深入,开放越是扩大,就越要把这个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人的多层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紧的便是安全需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拥有财富的逐渐增加,对安全需要也与日俱增。安居才能乐业,乐业也会推动安居,安居与乐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很难设想在一个安全毫无保障的社会中,人类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安居乐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安居乐业,并非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所能涵盖,也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达成,但公安机关在这个环境的培育、实现和发展过程中,任务无疑最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定、康乐的生活环境,能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必将凝聚人心,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随着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逐渐加快,公共事业发展方兴未艾,人民群众对提供新型的服务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无疑问,公安机关职能的定位,也应该随着人民群众需要的发展而发展。公安机关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力军,而安居乐业的实现要靠我们坚定地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应该看到,公安机关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人民群众期望安居乐业,这本身就为我们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开创了广阔的途径。我们常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而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我们就难以让群众满意。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使命和任务无疑更加繁重而艰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要着重体现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优化行政管理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直接动力、直接服务、直接效益上;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要树立指导型、服务型、沟通型的执法理念,学会运用便民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不仅要做到传统意义上的爱民、助民等服务,而且要自觉地、优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题中重要之义,我们才能自觉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党的奋斗目标。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进一步端正公安工作的执法思想,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统一性,始终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