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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涵义

更新时间:2005-12-20 00:00:00作者:未知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点

摘要:
    市场经济总是同一定社会制度相结合即一定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具体的市场经济。具体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具体市场经济,必然打上具体社会制度的烙印,具备一定程度的社会属性!资本主义制度的烙印是劳动力的商品化,社会主义制度的烙印是劳动的商品化!即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点是劳动力的商品化,而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点则是劳动的商品化。



关键词:市场经济 劳动的商品化 劳动力的商品化  

    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的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创始人,坚持原则而又灵活善变,脚踏实地而又高屋建瓴,继承前人而又突破陈规,在其耄耋之年,以一个无产阶级政治家的无比的理论胆识,果断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一英明论断,在众说纷纭中一锤定音,犹如一股春风,拨迷雾见青天!顿时,理论界耳目一新,实业界欢天喜地。此后,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则是理论经济学中的全新概念。本文试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点的角度,简要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的内在涵义。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两个基本概念结合成一个新概念时,原来的两个基本概念必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使各自原来的内涵都发生一定的变化,从而相互联系、相互部分包含,形成一个结合点。正是由于此结合点的存在,新概念才得以建立。反之,如果新概念建立,则一定存在此结合点。不同的基本概念间形成的结合点不同,建立的新概念则不同;反之,如果建立的新概念不同,则形成的结合点也不同。
    举例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是由“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两个基本概念结合而成的。“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形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所有制决定并实现为按资分配的方式,按资分配的制度通过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中人的因素的商品化内化于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之中。这样,“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通过劳动力的商品化这一结合点有机结合在一起而形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的建立,一方面使“资本主义”深深地打上“市场经济”的印记——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说法足以证明这一印记;另一方面,它又使“市场经济”的内涵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古代市场经济(对应于前资本主义 社会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生产要素中人的因素的商品化为劳动者的商品化(奴隶社会奴隶为商品)或者部分劳动者的商品化(封建社会部分农民卖身为奴);而在近代市场经济(对应于资本主社会)中,生产要素中人的因素的商品化则为劳动力的商品化(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为商品)。劳动者的商品化转变为劳动力的商品化(一字之差),意味着深刻的变化——人的进一步解放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巨大历史进步性。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日千里的飞速发展,使得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及其后继者认为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似乎有先天的不解之缘,从而把市场经济甚至市场看成是资本主义的特产,市场成黑市,谈市色变!邓小平理论的创始人,其伟大之处就在于,敢于用强硬的双手将表面上水火不相容(一般人看来)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揉合为一,从而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合点又是什么?  
    现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定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并通过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调控的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经济关系市场化,同时又具有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
    根据上述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是由“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两个基本概念结合而成的。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而成的,那么其结合点与“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结合点——劳动力的商品化一定不同!至少一定不完全相同!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方式,消费资料分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分配方式是所有制的实现,而市场经济中的分配最终要通过生产要素中人的因素的商品化来实现,即人的因素的商品化是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最终表现。因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外在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必须内化于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之中,形成不同于劳动力的商品化的某个人的因素 的商品化的结合点,从而使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经济关系市场化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这个既不同于劳动力的商品化、同时又属于人的因素的商品化的结合点,到底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这个既不同劳动力的商品化、同时又属于人的因素的商品化的结合点就是——劳动的商品化!这是因为,生产要素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两大方面,其物的因素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或者物力和财力,而人的因素从其内涵由大到小依次包括劳动者、劳动力和劳动三种类型。既然这一结合点不是劳动力的商品化(理所当然更不可能是劳动者的商品化?!),就只能是劳动的商品化!
    需要指出,上述结合点——劳动的商品化,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条件的。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劳动为商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难理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仍然为商品(但非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和劳动都为商品!
    应当看到,在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股份制企业)的飞跃性发展,使得资本主义产生了公有制的萌芽!因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也产生了不占主体地位的劳动的商品化!
    现行许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时都有劳动力市场的说法。依据上述分析过程,笔者认为,如果其劳动力市场指以私有制为条件,那无可非议!但如果同时指以公有制为条件,则值得商榷!
    市场经济总是同一定社会制度相结合即一定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具体的市场经济。具体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具体市场经济,必然打上具体社会制度的烙印,具备一定程度的社会属性!资本主义制度的烙印是劳动力的商品化,社会主义制度的烙印是劳动的商品化!
    总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结合点是劳动力的商品化,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合点则是劳动的商品化。这样探赜索隐,或许才能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真正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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