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开放性
更新时间:2005-12-20 00:00:00作者:未知
摘要:
农业经济发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表现为农业系统与环境的互动,也表现为系统内的农业、农村、农民的互动,而在现阶段农业、农村、农民的互动充分表现为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的互动,本文通过对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的互动发展研究,揭示了开放性对互动的影响及其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相关性。
关键词:小城镇 乡镇企业 农业产业化 互动 开放性
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是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系统。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相互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矛盾就是相互作用。因此,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的动力就来自于三者各自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三者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是普遍的,但普遍的相互作用仅仅是可能性,而并非现实性,也就是说相互作用是需要条件的。而所谓开放性原则,就是不孤立地看待系统中的每一要素,承认并利用这种相互作用,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实施各种措施,破除各个要素间的阻碍,建立通道,创造条件,将要素间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在作用中求互动,在互动中求发展。
农村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与互动发展有赖于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之间的相互开放;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与互动发展有赖于三者同步对外开放。无论是三者内部的开放还是对外开放都是在借助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根据政策选择原理、比较优势原理、要素禀赋原理,不断发展外向性产业和产品,提高外向度的过程。这种开放性在经济发展实践中,一方面表现为政策引导(如,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消除地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的政策等等),为互动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表现为市场推动(如,农业产业化链条的构建与延伸、乡镇企业集群的形成、小城镇对资源流动的聚辐等等),为互动发展配置资源。
坚持开放性原则是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必然要求
首先,从国际大环境看,中国政府作为世贸组织的一员,有义务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逐步实现自己在相关领域对外开放的承诺。世贸组织是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间组织,世贸组织对其成员起约束作用的是它那一套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法规。世贸组织的法律体系所规范的领域,主要可以分为四个大的方面,而这四个方面无不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第一个方面是货物贸易领域,就是产品的进出口。这涉及到农产品的进出口问题,这会对我国农业产生较大影响,人们给予关注最多的就是这一领域。第二方面是服务业领域。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它的服务业领域也必须对外开放,这对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必将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因为外资的金融、保险和流通等经营性机构有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进入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第三个方面是和前两个领域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这和我国农业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因为这涉及到不少动植物品种以及有些农药、化肥的专利问题。第四就是投资领域。允许外资进入所有对外开放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必然要涉及贸易领域、服务业领域、知识产权领域和投资领域,在开放的大环境中,甚至可以说,没有这四个领域支持,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将困难重重,更不用说三者互动发展。
其次,从国内经济发展看,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新阶段。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发展空间,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走出去”首先是一个空间概念,于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而言就是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到国际资源市场的流通和分配当中去。同时,“走出去”又不仅仅是一个空间概念,它还应包括观念、政策和策略的开放性。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农业面临着强有力的国际竞争。这种竞争是全方位的,外向型产业和产品如此,内向型产业和产品也是如此。也就是说,不管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面向的是谁,都应该同时利用国内和国际两大市场,始终把开放性作为三者互动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再次,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看,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乡二元结构成为众多经济工作者的众矢之的,“跳出农业解决农业问题”,“跳出‘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呼声日益高涨,这无疑是有道理的。但是,事实上,不只是城乡分割,还有行业分割、产业分割、部门分割、区域分割都桎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正在于,统筹规划,系统协调,科学发展。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统一开放性。统一开放的市场要求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甚至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所整合的资源有些是短缺的,如资金、技术等;有些是过剩的,如某些产品、一般劳动力等。让这些生产要素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流动和组合是三者互动发展的动力来源,而让三者处于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中则是进行优化配置的前提。另一方面,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涉及的自变量、因变量很多,相关关系、因果关系交叉复杂,同时,生产的社会联系和交换的范围也在扩大,这都需要有一个更加开放的环境和制度安排。因此不断深化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客观上要求为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也客观上要求三者更加开放。
坚持开放性,对促进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的持续健康运行是绝对重要的,但是,坚持开放,还要不忘保护。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从根本上依靠的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但由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和农产品需求弹性较小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把经济资源配置到农村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必须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即政府通过制定城乡协调发展政策,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发展缺乏后劲的局面。从国际环境看,中国已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庞大的国际市场对中国农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农产品国际市场不完全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竞争市场。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是建立、保持和提高农产品比较优势的重要因素。而我国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WTO认可我国在基期(1996—1998年)的综合支持量为294.0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44%,而同期我国农业税费负担不少于1200亿元,实际总的支持量为-900亿元,国内支持水平为-5%[1]。因此,深化税费政策、深化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和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并用足“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保护力度,加强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既是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在城乡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中,解决“三农”问题不可或缺的措施。
该文为郑生权教授主持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三者互动发展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朱希刚 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学术研讨会综述 农业经济问题 2002.12 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