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2-27 00:00:00作者:未知
北京自考4月份考试报考顺利结束,与往期基本持平,约有20万考生参加了报考,其中新生人数约有7万。这些新生必须在本月末参加摄像后,才能正式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即IC卡),没有参加摄像的考生就没有准考证,不能进入考场,因此考生要及时完成摄像。
新生摄像时间在本月26日至28日。业内人士估计,自考新生总人数下降是近年来的大趋势。据了解,每次报考后,总有相当部分新考生没有参加摄像,不能参加当期的考试。
2月26日至28日期间,新考生要到区县自考办办理摄像手续,考生报考时选择在哪个区县自考办注册,就要到哪个区县参加摄像,而不能到其他区县办理。
参加摄像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和打印(或抄录)的正式准考证号。正式准考证是在考生完成注册和选课、缴费后,再次登陆报考网站时,系统给出的准考证号。参加了报名,但没有完成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摄像。
考生参加摄像,取得准考证后,市自考办将为他们建立考籍档案。新考生领准考证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1日,地点为注册区县自考办。
在各区县自考办为新生摄像的三天时间里,其他考生可以补办准考证,或者更改以前注册时填写错误的信息。考生一般须持有公安局等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及户口本、身份证、旧准考证等。
此外,如果考生在3月21日之前要参加自学考试非笔试课程考试,可以凭身份证向区县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凭此证参加当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