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5-17 00:00:00作者:佚名
其一,各就各位。出席正式会议时,应在指定之处就座。未获许可时,不要自由择座,争座抢座;不得东游西逛,中途退场。
其二,保持安静。会场的安静,是会议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除正常的鼓掌发言外,严禁出现任何噪音。
其三,遵守规定。对有关禁止录音、录像、拍照、吸烟以及使用移动电话等会议的具体规定,应认真予以遵守。
3.专心听讲。参加会议时,基层公务员应认真而专注地听取一切发言。
其一,一心一意。当他人发言时,不允许心不在焉,更不得公然忙于他事。
其二,支持他人。当自己听取他人发言时,除适当地进行笔记外,应注视对方,并在必要时以点头、微笑或掌声表达对对方的支持之意。 第一页
上一页
页码:[<< 1 2 3 4 5 6 7 >>]
下一页
最后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