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寺庙有四忌
更新时间:2005-05-24 00:00:00作者:佚名
旅游者在游历寺庙时有四忌需牢记心头,以免引起争执和不快。
一忌称呼不当。对寺庙的僧人、道人应尊称为“师”或“法师”,对主持僧人称其为“长”、“方丈”、“禅师”。喇嘛庙中的僧人称其“喇嘛”,即“上师”之意,忌直称为“和尚”、“出家人”,甚至其它污辱性称呼。
二忌礼节失当。与僧人见面常见的行礼方式为双手合十,微微低头,或单手竖掌于胸前、头略低,忌用握手、拥抱、摸僧人头部等不当之礼节。
三忌谈吐不当。与僧人道人交谈,不应提及杀戮之辞、婚配之事,以及提起食用腥荤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忌行为举止失当。游历寺庙时不可大声喧哗、指点议论、妄加嘲讽或随便乱走、乱动寺庙之物,尤禁乱摸乱刻神像,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同时,也要照看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无知而做出不礼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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