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3-14 00:00:00作者:佚名
不要嘲讽、指责对方。说什么:“当初我也碰上过这事,但我可不这样”,“瞧瞧,我原先说什么来着,“不听好人言,吃苦在眼前”,都很没有水平。
明明一位小姐对某位先生的“暗恋”前程渺茫,就不应在对为之出谋划策,鼓励其“成功就在于最后的坚持之中”。
慰问时,与被慰问者进行一些交流是必要的。但没有必要对对方的“伤心往事”刨根问底,人家要是不讲,就不该再三“咨询”,非逼得人家“一吐为快”。
其四,争执与论辩。
在商务交往中,特别是在某些正式的场合,为了捍卫民族利益或单位利益,有时免不了要同交往对象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争论某些问题,辨别谁是谁非。这也是人们所说的争执与论辩,通常它也称作争辩。
即使是势在必行,义不容情,进行必要的争辩时,也须先礼后兵,礼让三分。
商务礼仪认为,在进行争辩时,应考虑的头等大事,是它有没有实际意义。
一般来说,为公事而进行争辩是必要的,为私事进行的争辩则意义不大。为大事应当进行争辩,并且应当据理力争;为小事则宜求同存异,不必非“争”不可。
还须静思三个细节性问题:一是自己争辩胜利后,对自己是利大还是弊大?不妨“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二是自己争辩的欲望,是出自理智抑或情感,若为情感而冲冠一怒,则毫无必要。三是自己对争辩对手有无敌意或成见?如果有,则务必克制、冷静,不要血气方刚,火上浇油,“浮想联翩”,不能自已。
在进行争辩时,应当注意的第二件大事,是务必切记对事不对人,勿忘常存敬人之心。
“两国交兵,各为其主”。有道是:“商场无父子”,在利益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辩,实属自然。因此切勿“一不作,二不休”,翻脸不认人。“你对我不仁,休怪我无义”。一上场就揭老底。算总账,口出恶言,想置人于死地。
争辩不是争吵,更不是恶妇骂街,所以在争执辩论的过程中,依旧要文明礼貌,要始终如一地尊重交往对象,维护其自尊心,要晓之以“礼”,动之以情。
台上是对手,台下是朋友”。明白了这一道理,在争辩时,就应对对手口下留情,常存理解与同情之心,常常设身处地地替对手想一想。有理不在言多,有礼嘴上留情。依靠揭发隐私,说人家“腋臭”,骂人家“口臭”,而不是依靠真才实学暂居上风者,绝不是英雄好汉。
争辩之中,需要注意的最后一件大事,是应当有备而宋,慎重应战。简言之,就是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争辩问题时,可以先声夺人,也可以后发制人。但不论“出场”在先在后,都应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注意如下三点:
一是语气要自然、果断。这是维护自尊与自信的需要。有理不在高,“发言”快慢相间,舒缓有致,便不怒而威。哪怕一时讲错了话,当时也不要改口。过上一会儿,再重复一遍正确的表述,就等于“自觉更正”了。
二是说理要简单、明了。没有必要东拉西扯,高谈阔沦,“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那样往往会显得自己空虚和怯场。有一是一,有二是二,能用最简单的话讲清楚最复杂的道理,才算高人。反之,把最简单的事讲得复杂得不得了,不是有意捣乱,就是没学问。
三是要多摆事实,以“例”服人。在争辩中,“摆事实,讲道理”,常被联系到一块儿,实在是大有道理的。当对方指责我方商品一再涨价,表示不能接受,非要“砍”下去一截的时刻,捍卫自己的切身利益的最好方法,莫过于跟对方来一个“亲兄弟,明算账”,把原材料涨价、成本增加等使自己不堪重负的“账单”,一一开列出来。
在具体争辩的操作中,处于上风的人,通常都是那些善于抓住对手要害,“一招制敌”的人。
要想在争辩之中,从对手的陈述中抓住“要害”,以静制动,后发制人,大体上可以采用四种争辩的方法。一是证明对手的论据是不真实,不准确,不能够支持其论点的。二是证明对手的思路,即论证的过程,有失偏颇,存在漏洞。三是证明对方的观点有百害而无一益,或者至少是害大于益。四是通过对比,说服对方。
有一次,美国领导人在会晤一位我国领导人时,粗暴地指责中国政府践踏人权,不充许自由移民。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当时这位中国的领导人并没有与之争来争去,而是棉里藏针,只问了对方一句话,便使之无地自容。他的问话是:“自由移民?可以呀。去你们美国一千万人,去西欧一千万人,日本也去它几百万人,马上就办,怎么样?”他如此高明地一语中的,实际上就是活用了前面所提到的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
其五,规劝与批评。
规劝,亦即在交谈中,对他人郑重其事地加以劝告,劝说其改变立场,改正错误。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劝与批评大体上具有许多方面的共性,因为批评就是对他人的缺点提出意见。
它们都是至交与诤友之所为。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甚至想“看一出好戏”的人来说,他们是绝不会这样做的。
它们都是就事论事的。善解人意的人都清楚,“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但“千里长堤,溃于蚁穴”。遇事而进言,乃友人之本分。
它们都是对“过失者”的一种关心与负责任的督促。指出他人的缺点与错误,找出其薄弱环节,意在使之今后扬长避短,更好地为人处世。这是对“过失者”最大的关心,最大的爱护,也是对其最负责任的表现。
注重说话技巧的商界人士,在规劝与批评他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是表达上要温言细语,勿失尊重。有人笃信“良言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之说,一上来就对别人猛下“虎狼之药”,在批评规劝时,什么话难听,就非跟人家说这些话不可。
例如,他们在批评别人时,总爱无师自通地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张口闭口“瞧你这德性”,“叫我说你什么好”,“真不想再理你”之类的套话,滚滚而至。经常一开头,就让被批评者心不服,气不顺,产生逆反心理,拒绝进行合作。到后来,还有可能使被批评者“奋起反击”,反唇相讥,结果双方势同水火,终于酿成一场大战,反目为仇。
碰到这种情况,批评者可能会说被批评者“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被批评者也可能会指责对方“你算老几?”这种情况的产生,关键在于批评者下“狠药”、开“苦口”的方法不得当。
人需要尊重,在批评规劝他人时也别忘下这一点。明智一些的话,在批评规劝他人时,完全可以把同一种意思表达得中听一些。别忘记,良药未必都要苦口,忠言也不一定非得逆耳不成。把规劝批评别人的话,讲得动听一些,利己又利人,何乐而不为呢?
第二,是尽可能不要当众规劝批评别人。树有皮,人有脸。当众批评规劝别人,尤其是以那些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士为批评对象的话,难免会让其自尊心备受伤害。当着部下的面训斥一名部门经理,当着孩子的面批评他的父亲,都会让后者长时间地“抬不起头来”,或许还会因此而对批评者心存怨恨。
不但在规劝批评他人时不要讲粗话、怪话、难听的话,而且尽量不要当众斥责他人,其原因都是为了尊重被批评者,而不使之难堪。
除非绝对必要,不要在会议上,写字间内当众批评他人。如果有条件,可找对方单独交谈,而不在他人面前交淡,哪怕就是规劝批评的话语说得重一些,也易于为对方所接受。
还须说明的是,在外人面前规劝同事、批评下属,有时会有“借题发挥”、“指桑骂槐”之嫌。
第三,规劝与批评需要一分为二。著名公关专家、美国人卡耐基曾说:“当我们听到别人对我们的某些长处表示赞赏后,再听到他的批评,我们的心里时常就好受得多。”他的话确实非常实在。
规劝与批评需要一分为二,就是要求商务人员,不能将批评对象“照死里整”、“一棍子打死”。规劝批评别人时,先肯定,后否定,在肯定的基础上局部地否定,既顾全了被批评者的自尊心,又往往使之有台阶好下,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擅长此道者,批评他人之前,还大都爱进行一番自我批评。在批评下属前,自己先承担一定责任;规劝年轻人时,表示自己当初也曾“年轻过”;比起标榜自己“一贯正确”来,往往更容易被接受。
其六,拒绝与道歉。
拒绝,就是不接受。在语言方面来说,拒绝既可能是不接受他人的建议、意见或批评,也可能是不接受他人的恩惠或赠予的礼品。从本质上讲,拒绝亦即对他人意愿或行为的间接性否定。
在商务交往中,有时尽管拒绝他人会使双方一时有些尴尬难堪,但“长痛不如短痛”,“当断不断,自受其乱”,需要拒绝时,就应将此意以适当的形式表达出来。
例如,他人邀请自己赴宴,能去就答应下来,不能去就不要勉强。不要当面作“欢欣鼓舞”状地接受了下来,届时又不出席,并且不了了之。
拒绝,既然是对他人意愿或行为的一种间接的否定,那么在有必要拒绝他人时,就应考虑不要把话说绝,别让别人感到难为情。
通常,拒绝应当机立断,不可含含糊糊,态度暧昧。别人求助于自己,而这个忙不能帮时,就该当场明说。当时拍了胸脯,此后却一拖再拖,东躲西藏,最后才说没办法。既误事,又害人,非正派的商界人士之所为,因为这等于骗人。
从语言技巧上说,拒绝有直接拒绝、婉言拒绝、沉默拒绝、回避拒绝等四种方法。
直接拒绝,就是将拒绝之意当场明讲。采取此法时,重要的是应当避免态度生硬,说话难听。在一般情况下,直接拒绝别人,需要把拒绝的原因讲明白。可能的话,还可向对方表达自己的谢意,表示自己对其好意心领神会,借以表明自己通情达理。有时,还可为之向对方致歉。
有人对拒绝的借口不屑一顾,实在不够理智。若是外商在商务交往中送了现金,按规定不能接受,但总不能不近人情地质问对方“用心安在”。不妨采用婉转的语气,来拒绝馈赠,如可以说:“某先生,实在要感谢您的美意,但我公司规定,在商务活动中不能接受他人赠送的礼金。对不起了,您的钱我不能收”。这样对方就不好强人所难了。
婉言拒绝,就是用温和曲折的语言,去表达拒绝之本意。与直接拒绝相比,它更容易被接受。因为它在更大程度上,顾全了被拒绝者的尊严。
一位男士送内衣给一位关系一般的小姐,这非同寻常。但反唇相讥:“这是给你妈买的吧?”便似泼妇了。不如婉言相拒,说:“它很漂亮。只不过这种式样的我男朋友给我买过好几件了,留着送你女朋友吧”。这么说,既暗示了自己已经“名花有主”,又提醒对方注意分寸,不过总算不难听。
沉默拒绝,就是在面对难以回答的问题时,暂时中止“发言”,一言不发。当他人的问题很棘手甚至具有挑衅、侮辱的意味,“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未必勇也。不妨以静制动,一言不发,静观其变。这种不说“不”字的拒绝,所表达出的无可奉告之意,常常会产生极强的心理上的威慑力,令对方不得不在这一问题上“遁去”。
沉默拒绝法虽则效果明显,但若运用不当,难免会“伤人”。因此商界人士还可以尝试避而不答,“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方法,即回避拒绝法,来拒绝他人。
回避拒绝,就是避实就虚,对对方不说“是”,也不说“否”,只是搁置此事,转而议论其他事情。遇上他人过分的要求或难答的问题时,均可相机一试此法。
有道是“知错就改”,人不怕犯错误,却怕不承认过失,明知故犯。在人际交往中,倘若自己的言行有失礼不当之处,或是打扰、麻烦、妨碍了别人,最聪明的方法,就是及时要向对方道歉。
例如,因为不了解实际情况,而当众错怪了部下,就应当胸襟坦荡一些,在确定自己错了之后,绝不能文过饰非,将错就错,一错再错,而应当马上以适当的方式向部下真心实意地道歉。这样才会被原谅,才称得上是强者。
道歉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冰释前嫌,消除他人对自己的恶感,也可以防患于未然,为自己留住知己,赢得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