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11-29 14:59:42作者:佚名
陕西警官学院教师 李祖华
评析:室内面试,安排考官与考生的座次时考虑心理、感情因素的影响,选择恰当的形式。
· · · · · ·1、审讯式
在录用公务员面试中,常用的形式是:几位考官一字排开,坐于一张长桌后面主任考官在中间,考生坐在对面。双方面对面而坐,考生背对人口处,是下首;考官面对人口处是上首。这种形式,考官目高临下,优越地位很突出,考生处于被动地位。从座次安排看,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审问与被审问的味道。因此,适合于答辩式、问答式面试。
2、座谈式
圆桌会议,在国际上被视为平等成员间的会谈。面试中,如图三的圆桌式座次安排,也有这种平等的意味。适合于会议讨论、案例分析、交谈问答等面试模式。
3.会客式
考官与考生侧面而坐排列成半圆,像家常会客,是比较亲切的形式。适合于交谈式面试。
4.公堂式
法庭上的公堂对薄,常常是法官在正席,被告、原告成两侧,观众在看台上,显出辩说、裁断是非的架势。辩论式、答辩式面试常用“公堂式”座次安排。
5、舞台式
舞台式,是考生在台上,考官、观众的在台下,如同影戏院里的安排。这种形式,考生的地位突出。适合于演讲式、答辩式、辩论式及其他注重考生表演的面试模式。
审讯式、公堂式、舞台式是“硬式”安排,一般来说是比较严肃庄重的形式,也是比较生硬的形式,考官与考生间情感交流受限制,难以使场面活泼热烈。而座谈式、会客式,是“软式”安排,考官与考生间形式上比较平等,对立感小一些,易于使气氛轻松活泼、亲切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