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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气瓶)普查整治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06-12-10 11:43:01作者:佚名

特种设备(气瓶)普查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的通知”,我们在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函[2003]287号“关于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着手部署开展了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到目前止,已全面完成了宣传发动、学习教育、表单设计、电脑录入、整治验收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基本摸清了全市的气瓶底数。全市目前经安全注册的气瓶充装站有3家,其中2家为液化石油气站,一家为甲胺充装站,还有一家液化石油气刚投入试充装尚未经安全注册,有液化石油气钢瓶54937只,焊接气瓶124只,动员覆盖率达到了100%,充装自有气瓶率100%,气瓶充装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气瓶普查整治验收率100%,普查登记率达到了99.93%。二是强化了安全意识,消除了事故隐患,通过宣传教育,打击违章,各充装站及经销点的安全意识明显加强,市场上已不再有超期未检瓶和超期服役瓶,在用气瓶定检率达到了100%。三是严格了规章制度,实行了规范化操作,各充装站都借这次东风,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重申规定、重明纪律,切切实实做到了“三检查”即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检查和充装后检查,严格把关,确保安全。四是结合气瓶普查登记,做好固定充装工作,各充装站已基本按照固定充装的要求在进行运作。 二、主要做法 ㈠领导重视,整体推进     早在开展锅容管特普查整顿的同时,于去年初,我们考虑到气瓶特别是液化石油气钢瓶分散在千家万户中,隐患多,监管难,势必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才能确保其安全使用。为此,我们把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经过充分论证,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市政府以江政办发[2002]1号文件,转发质监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随后市质监局发出了《关于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告》,规定从2002年5月1日开始,对全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主要是实行三个管理制度,即固定充装制度、钢瓶产权转移制度、钢瓶检验费由钢瓶产权拥有者承担制度。在产权转移中,实行折价收购和托管两种形式并存的方法,为促进这一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我们加强宣传,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发布通告,刊登签记者问,连续9期刊播系列问题解答,印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通告1100多份进行发放和张贴,液化气公司还印制钢瓶集中管理服务指南2万多份发给用户,并先后在市区和峡口镇、长台镇等十多个乡镇举行寓教于乐的宣贯《瓶规》和钢瓶集中管理为内容的有奖竞猜活动,举办了一条街咨询活动,强化了宣传、营造了氛围,特别是今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在报纸刊登专文,并拨款5万元给质监局,以加大宣传力度和教育力度,使气瓶产权转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求质监、建规、消防、交通等部门加大对液化气市场监管力度,多次开展了对液化气充装站、经销户和酒店大排档等液化气集中点的检查,从严查处无证经营、违规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及超期服役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瓶,从而维护了液化气经营市场,做到合理有序竞争,同时,杜绝了钢瓶事故隐患。 ㈡抓住充装环节,带动经销环节     一方面,我们根据国家及上级的新规定、新精神,经常召集充装站负责人进行座谈学习,明确气瓶普查整治的目标,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全面拥有气瓶产权,并且对自有产权气瓶的安全负责,充装站成为气瓶使用的责任主体。各充装站根据这一总体目标,结合固定充装要求,积极行动,广泛收集材料,设计表卡,组织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同时做好瓶体标识标志工作,特别是液化石油气钢瓶,面广量大,几万只钢瓶普查工作量很大,但充装单位在理解了普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后都毫无怨言地主动想办法加以克服,象市区站钢瓶数量最多,在人手不足情况下,仍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加班加点,确保了工作进度,特别是广泛开展了气瓶产权转移工作,积极动员用户进行钢瓶折价收购,做到一步到位,并在门市部电脑设计专门软件,随时可查阅每个用户及钢瓶情况,只要接到用户电话,输入电话号码,就知道用户地址,非常便于及时送气,城区用户一般在5-7分钟就可送气到户,全面实现“三免”,即免费电话、免费送气、免费修理。目前该站已从原334只自有钢瓶通过折价收购达到了28393只,占自有瓶数79.4%,大大稳固了固定充装工作。再如峡口站原先未配电脑,为了完成普查任务,立即将电脑购进,在无人会操作的情况下,就聘请人员进行电脑数据录入工作。质监部门也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在大家共同努力之下,目前基本完成了气瓶普查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对经销点实施了安全注册,《衢州市气体气瓶固定充装和经销单位安全注册实施办法》下发以后,我们及时召集各气体气瓶充装经销单位,会同市建设规划局、公安局、工商局、经贸局、交通局等部门共同召开了宣贯会,进行发动和部署,同时还举办了两期共161人参加的气体经销人员培训班,向他们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气体安全使用常识、气瓶检查检验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经销人员的安全素质,也进一步夯实了气瓶普查整治和固定充装制度的群众基础,现在全市93个液化石油气经销点均已填报安全注册申请表,经销人员都已取得安全操作证,且均与相应的充装站签订有固定充装协议,营业执照、经营资质、企业代码、安全管理制度等一应俱全,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经营道路。 ㈢加强监管,查打结合     通过宣传教育,大多数单位都能做到规范经营,定点充灌,但也有少部分的经销户受利益驱动,私自将钢瓶拉到外地储灌站去充灌,改变了瓶体标识及原自编号,且短斤少两,从而扰乱了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气瓶的普查及固定充装。为此,我们采取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先后3次对全市城乡3家液化气充装站、93家经销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不定期的对充装站进行监督抽查,促进固定充装和气瓶产权制度的落实,并由充装站承诺各自充装的钢瓶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受到的经济处罚,由充装站负责解决和承担。我们先后查获无证经营单位2家,查处超运输距离灌气的经营点3家,查处计量不足钢瓶15批次、263只,查处无充装标签钢瓶8只,立案及现场处罚违规经营单位11家,计罚款13733元,有力地支持了气瓶普查整治及固定充装制度的实施。 ㈣抓检验机构建设,促气瓶检验治理     气瓶普查,目的在于摸清充装气瓶的安全状况,对在用气瓶进行检验治理,做好到期气瓶的定检工作,将超过使用寿命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予以查封或报废,消除事故隐患。为了保证检验治理质量,我们对原来的**液化气公司钢瓶检验站进行了改制改造,淘汰了陈旧设备,新添了成套的先进检测设备,并经省质监局批准,改制为**市方圆燃气具检测有限公司,使之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检验机构,实现了充检分离,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检验机构的督促检查,实行钢瓶检验质量跟踪管理,增强了检验机构的安全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今年以来共检验钢瓶90233只,其中市内2个充装站检验14321只,确保了在用气瓶的定检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已暂告一段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有许多棘手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一是此项工作单家在搞,孤军作战,在力量上、声势上不足,社会上的认可度还不够,特别是个别经销户联合起来搞对抗、反宣传,向市领导写信,到信访局及经济发展中心上访投诉,牵扯了大量的精力。二是经营单位布点过多,原先就有93个,今年招商引资一家充装站,又新批8个经销点,目前经销单位已超百家,市区16家,乡镇85家,造成“僧多粥少”的窘迫局面,导致经销单位要挟充装站,钢瓶产权不转移,几个站轮流灌,哪家差价大就到哪家灌,严重影响了钢瓶的普查工作。三是充装站担心,充装站花钱收购了钢瓶,但收购的瓶老是被别的站占用,永久性标识又很难搞,等检验期到了,瓶子又流回来了,又得承担检验费。四是**与**交界,个别乡镇时常有**气冲击**市场,老百姓到邻县去换气,登记的钢瓶又乱了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一步将认真的研究措施,积极应对,巩固成果。一是要抓宣传,把气瓶普查整治和固定充装制度这项工作宣传透彻,进一步得到领导的重视,部门的支持和群众的理解。二是要抓管理,紧紧依靠各充装单位,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以安全注册为契机,抓好气体经销单位的规范管理工作,以确保气瓶普查整治到边到角。三是狠抓气瓶产权转移工作。目前,我市三家充装站合计拥有钢瓶54833只,其中产权转移数为30425只,占55.5%,比例不高,难以保证气瓶固定充装制度的规范实施,为此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明年钢瓶产权转移率达95%以上。四是要抓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行政执法,进一步巩固和推动气瓶普查整治和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我们相信,只要积极发动,广泛宣传,部门协调,狠抓监管,就一定能把我市的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做实,走上规范化道路,从而远离气瓶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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